2022年6月13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21)苏09民终7616号民事判决书,维持一审判决的第一项即确认扬州某公司与盐城某公司之间的承包合同无效;撤销一审判决的第二、三、四项,驳回了对方公司要求扬州公司给付高达几百万元损失的诉请。
至此,由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高端商事团队代理的扬州某公司提起上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在经过两轮一审、二轮二审后,终以扬州某公司上诉成功胜诉结案。
扬州某公司与盐城某公司签订《承包合同》,约定扬州某公司为盐城某公司提供工程施工服务。2018年盐城某公司以扬州某公司违反合同约定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并判决扬州某公司退还相应的工程款。一审重审判决扬州某公司退还价款给对方,二审扬州某公司委托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代理重审后的上诉。
本所高端商事团队派出精干律师,组成项目团队,精心准备,重点研判,对《承包合同》中涉及的法律条款和案件事实进行详细分析,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推进一体化发展的进程中,大直律师不为花香,不为树高,埋头耕耘,不问收获,为了梦想,为了心中永不熄灭的灯塔,全力打造专业化团队,奋力前行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
大直高端商事团队
徐 林
徐 雅
虎 长按二维码 关注我们 年 SPRING FESTIVAL
联系我们
电 话:0515-80993966
公众号:jsdzls001
大直律师邮箱:164956879@qq.com
总所地址:
盐城市中远世纪广场C座9楼
分所地址:
无锡市梁溪区科闻大厦12楼
张家港市杨舍镇同心大厦1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