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0日,大直张家港分所刑辩团队陶海泉律师收到了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检察院澄检刑不诉(2022)221号《不起诉决定书》,决定对涉嫌帮信罪潘某不起诉。
该案由江苏省江阴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潘某从侦查、审查起诉即委托江苏大直(张家港)律师事务所刑辩团队辩护。
大直张家港分所刑辩团队
陶海泉
张振荣
孙剑文(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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