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6日,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裁定,撤销一审法院驳回起诉的裁定,指令一审继续审理。
该案一审法院以“一事不再诉”构成重复起诉为由,裁定驳回债权人作为原告的起诉。债权人不服,委托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商事团队代理。
接受委托后,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商事团队及时调取了全案的卷宗材料,认真 研究分析,找出了本案不属于“一事不再诉”的界定范围的事实与法律依据,并提供相关的案件供二审法院参考,上诉状十页近5000字。
最终,二审法院采信了大直商事团队的意见,裁定撤销了一审法院的裁定,指令一审法院继续审理。
大直商事团队介绍
徐林
徐雅
周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