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3日上午,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下达了(2022)苏1183刑初238号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
该案,被告人在审判阶段委托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中心辩护。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协商环节,检察院在被告人量刑建议5年有期徒刑,不认罪认罚则量刑建议是6年。
接受委托后,江大直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中心团队发挥团队办案的优势,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研判全案证据的基础上,制定了证据不足、疑罪从无的无罪辩护方案,启动排非程序。
最终,公诉机关在审判阶段与辩方达成一致,被告人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判三缓五。终被人民法院采信。
大直刑辩团队始终以敬业、专业的匠心精神,为委托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争取最大最好的利益。
因为我们知道,每一个刑事案件的背后,是一个人的人生,是一个家庭的平安。
承办本案律师团队
姜烨
赵桂玉
邵镜蓉
安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