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日,大直民商团队收到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裁定撤销一审裁定,责令一审继续审理。
该案是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的所有权人一房二卖,在与第一手买受人达成合意并收取房款后,却又与第二手买受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重复收取房款,并将房屋过户给他人。
第一手房屋买受人依法维权,向一审法院诉请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房款,一审法院以本案涉嫌刑事犯罪为由,裁定驳回起诉。
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第一手买受人的委托,代理上诉,案件进入二审。
接受委托后,大直民商团队认真研究案情与证据,并与刑辩团队一起攻关涉刑的事实与相应法律关系,发表的房东与第二手买受人签订合同的事实与第一手买受人是不同的事实与法律关系,两者虽有牵连,但并不交叉与交集,应当依法适用最高院关于民事涉及刑事犯罪司法解释第十条的规定处理,第一手买卖合同民事纠纷继续审理并予以支持,将第二手买卖合同可能涉刑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终被采信。
向专业精神致敬!
本案承办律师团队
徐林
崔仙
刘龙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