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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大直办理的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案二审获得发改

发布时间:2023/2/17 14:53:33


2022年12月28日,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2021)苏09民终770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射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苏0924民初2824号民事判决,发回重审。

该案,委托人一审诉请要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与对方签订的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一审射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苏0924民初2824号民事判决,不支持委托人的诉请,判决驳回委托人的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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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不服,委托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商事团队(民商二部)代理上诉,接受委托后,大直商事团队调取了一审卷宗,认真研究了案情,找到案件突破点,最终被二审法院采信。二审作出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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