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5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2023)苏05民终2167号民事判决书,认定某某公司的上诉请求部分成立,应予支持,一审部分事实认定有误,二审予以纠正。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常熟市人民法院(2022)苏0581民初6649号民事判决一、二、四、五项,仅维持对方主张的律师费的诉请,改判某某公司给付原判决的三分之二金额。
该案一审判决后,委托人某某公司不服,委托大直张家港商事团队代理二审,接受委托后,大直张家港商事团队组成项目部,认真研判本案的证据和事实,找准一审判决存在的问题,精细化代理,最终取得二审的改判。
本案承办律师
孙井中
徐伟斌
沈波
孙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