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6日上午,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下达了(2023)苏0213刑初500号刑事判决,判决被告人构成盗窃罪,判处拘役5个月,缓期执行6个月。
该案,被告人在审判阶段委托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中心辩护。接受委托后,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研判全案证据的基础上,发表了八点辩护意见,全部被采信。
大直刑辩团队始终以敬业、专业的匠心精神,为委托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争取最大最好的利益。
因为我们知道,每一个刑事案件的背后,是一个人的人生,是这个人背后的家庭成员的人生与平安。
本案承办律师团队
姜烨
任宪龙
邓媛
孙剑文
邵镜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