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24)苏**刑终1号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
这是该中院2024年立案审理的第一件不服一审刑事判决上诉的刑事案件,也是大直刑辩团队2024年办理的第一件刑事辩护案件,大直刑辩团队实现2024“首战”告捷。
该案一审法院以被告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五年三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60万元。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被告人找到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代理二审辩护,大直刑辩团队指派资深律师姜烨、赵桂玉博士担任辩护人。
大直刑事辩护团队发表了有关侦查机关取证违法、非法证据未排除、鉴定结论存在的问题,导致本案事实不清,定罪量刑的证据不足等辩护意见,终被二审采信,最终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一审判决书,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向专业精神致敬!
本案承办律师团队
姜烨
赵桂玉
任宪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