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1日,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24)苏09民终**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撤销一审法院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在一审的全部诉请。
该案,一审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7万多元及利息,被告不服,提出上诉。
被告委托大直民事团队代理上诉,接受委托后,充分发挥团队办案的优势,从程序、实体上进行精准分析,找到一审判决在证据认定上存在的错误,在二审中发表了自己的观点,被二审法院全部采信。终作出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被上诉人在一审中全部诉请的判决。二审获完胜!
有人嬴,就有人输。
通常我们会赢。
承办本案律师团队
严贾伟
朱凡斐
俞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