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2日,大直商事团队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24)苏民申367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一、本案由省高院提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此案,一审、二审都判决再审申请人败诉,再审申请人不服申请再审,委托大直商事团队代理。
接受委托后,大直商事团队调取了一、二审卷宗,认真研究与分析,找出一、二审存在的问题,第一时间代表再审申请人向省高院申请再审。
经过五年不懈的坚持,大直商事团队提出的再审理由终获省高院的支持。
微光在,希望就在,大直就在。
无所畏惧之永不放弃。
承办本案律师团队
周洋洋
王召南
姜淏(实习)
孙玉洁(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