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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丨大直律师代理的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获完胜

发布时间:2026/1/9 10:29:39


近日,江苏省**人民法院对A公司B公司、C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原告A公司全部诉讼请求。该案中,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姜烨律师作为A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凭借专业法律服务为案件胜诉奠定关键基础。

据悉,A公司与B公司、C公司签订三份机械设备购销合同,约定货款未付清前设备所有权归A公司所有。后因C公司逾期付款,379 台设备被B公司占有,部分还被抵押给第三方。B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案涉设备被列入破产财产,A公司面临设备取回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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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A公司的委托后,大直律师团队深入梳理案件事实,全面核查三份购销合同、承诺书、对账结算协议等关键证据,精准锁定所有权保留条款核心效力。庭审中,针对被告及第三人提出的设备数量不符、抵押权优先等抗辩意见,姜烨律师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从合同约定、善意第三人认定、破产财产界定等维度展开有力辩驳,清晰论证A公司对案涉设备的合法所有权及取回权。

最终,法院采纳大直律师团队的代理意见,确认A公司对 379 台设备享有所有权,判令其自行取回设备,两被告提供协助。大直律师以扎实的法律专业能力和严谨的诉讼策略,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当事人高度认可。未来,大直律师将继续秉持"专业、专注、专心"的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法律服务。


承办本案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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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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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召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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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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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婷(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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