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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大直律师助力当事人二审改判,成功追加夫妻共同债务承担

发布时间:2026/2/10 16:56:39


近日,大直律师代理的周某某与毛某某、蔡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案件迎来胜诉判决。泰州市**法院依法改判,支持了我方当事人要求蔡某某与毛某某共同承担部分债务的上诉请求,为当事人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

周某某与毛某某之间存在多笔民间借贷往来,借款发生于毛某某与蔡某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审中,法院认定毛某某尚欠周某某借款本金301.495万元及相应资金占用费,但以现有证据难以认定案涉借款系基于夫妻共同合意或用于共同经营为由,未支持周某某要求蔡某某承担共同还款责任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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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后,周某某委托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姜烨律师代理其二审上诉事宜。姜烨律师团队仔细梳理案件材料,深入研究证据细节,迅速制定了针对性的上诉策略。

姜烨律师团队重点围绕案涉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展开举证和辩论,提交了关键证据。庭审中,姜烨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结合证据充分阐述了代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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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法院经审理认为,现有证据能够证明蔡某某对2019年7月21日之前形成的案涉债务进行了追认,应对该部分债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遂依法作出改判,蔡某某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本案的胜诉,是大直律师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的体现。在办理复杂疑难案件时,律师团队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细致的证据梳理、精准的法律分析和有力的庭审辩论,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承办本案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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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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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婷(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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