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盐城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中介合同纠纷案,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律师姜烨作为被告H公司的代理律师,成功帮助客户驳回原告C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中,C公司主张其曾促成H公司与第三方公司的设备购销合同,要求H公司支付中介费152.9万元及违约金。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姜烨律师团队在接受委托后,从多个角度展开抗辩:一是质疑涉案合同的真实性,指出合同签订时间与主合同逻辑矛盾,可能涉及伪造;二是强调原告未实际履行中介义务,未提供促成交易的证据;三是主张诉讼时效已过,且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法院最终采纳了被告方的意见,认定原告证据不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中,大直律师围绕合同真实性、原告未履行中介义务、诉讼时效已过、违约金过高等方面提出专业抗辩,不仅避免了H公司的不当损失,也体现了大直律师在复杂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的专业能力,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提供了有力支持。
承办本案律师团队
姜烨
王召南
姜淏
王婷(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