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作为盐城市**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负责人,在与曹某的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中,凭借扎实的证据链条和专业的法律分析,历经劳动仲裁、一审、二审、再审等多轮程序,最终成功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
盐城市**贸易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进入清算程序,在梳理历史债权债务时,发现原员工曹某拖欠公司款项**元。曹某对此予以否认,主张其与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而非承包合同关系,拒绝承担还款责任。

大直律师姜烨律师带领团队,深入研究案件材料,从2007年曹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这一核心条款,充分体现了承包合同的本质特征。2018年12月26日,曹某亲笔签署《结算暨还款协议》,确认“业务包干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明确了欠款金额及还款期限为佐证。2019年12月4日双方签订的《代缴协议书》载明,公司为曹某代缴社会保险等费用,清晰界定了双方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
此外,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法院(2023)苏***民终****号生效判决也已认定,曹某与公司之间并非劳动关系,进一步夯实了本案的法律关系基础。

为证明曹某的欠款事实,律师团队向法院提交了金蝶财务系统明细分类账、记账凭证、审计报告等一系列证据,这些证据与《结算暨还款协议》中载明的欠款金额完全吻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闭环。
曹某虽主张《结算暨还款协议》是受胁迫签署,但未能提供任何证据予以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在曹某无法举证的情况下,其主张自然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本案历经劳动仲裁、一审、二审、再审等多个程序,法院始终全面审查证据,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在二审中,曹某提出的“减免20万元”与“受胁迫签署协议”的主张自相矛盾,凸显了其陈述的不合理性,也进一步印证了法院裁判逻辑的严谨性。最终,法院驳回了曹某的上诉,维持原判,为公司追回了全部欠款。
此次胜诉,不仅为盐城市**贸易有限公司挽回了经济损失,也为企业清算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启示。大直律师始终秉持“专业、敬业、公正、高效”的服务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
承办本案律师团队

姜烨

姜淏

王婷(实习)



